通知公告

港澳台办公室关于2023年度 台湾、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

  各相关学院:

  根据财政部、教育部《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》、《台湾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》和北京市教委《关于做好2023年度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、台湾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》文件要求,现就我校2023年度台湾、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通知如下:

  一、申请条件: 

  1.全日制在校就读的台湾、港澳及华侨本科生、硕士研究生、博士研究生,需在校连续学习一学年以上才可申请该奖学金。已获得过该项奖学金的学生,可连续申请且每学年仅能申请一次;

  2.热爱祖国,拥护“一国两制”方针和基本法,认同一个中国,拥护祖国统一;

  3.自觉遵守国家法律、法规,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;

  4.诚实守信,有良好的道德修养。

  二、奖项及金额: 

  1.本科生特等奖8000元,一等奖6000元,二等奖5000元,三等奖4000元;

  2.硕士生特等奖20000元,一等奖10000元,二等奖7000元,三等奖5000元;

  3.博士生特等奖30000元,一等奖15000元,二等奖10000元,三等奖7000元。

  三、申报材料:

  申请奖学金的台湾、港澳及华侨学生需向港澳台办公室提交如下材料。

  奖学金申请表(见附件)。申请表需签署学院意见并加盖学院公章,请学院着重审核申请学生品行及成绩真实性。

  2.成绩单(成绩单须进入学生个人的教务系统打印,需加盖学院公章)。

  以上材料请于2023年12月8日(星期五)前提交至博远楼618办公室。

  四、联系人:雷老师  LJ@cueb.edu.cn

  

 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

  港澳台办公室

  2023年12月6日

  

  附件:

  1. 《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申请表》及填表说明

  2. 《台湾学生奖学金申请表》及填表说明