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相关学院:
根据财政部、教育部《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》、《台湾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》和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《关于开展2021年台湾、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》文件要求,现就我校2021年度台湾、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申请条件:
1.全日制在校就读的台湾、港澳及华侨本科生、硕士研究生、博士研究生,需在校连续学习一学年以上才可申请该奖学金。已获得过该项奖学金的学生,可连续申请且每学年仅能申请一次;
2.热爱祖国,拥护“一国两制”方针和基本法,认同一个中国,拥护祖国统一;
3.自觉遵守国家法律、法规,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;
4.诚实守信,有良好的道德修养;
5.不能同时申请学校其它奖学金。
二、奖项及金额:
1.本科生特等奖8000元,一等奖6000元,二等奖5000元,三等奖4000元;
2.硕士生特等奖20000元,一等奖10000元,二等奖7000元,三等奖5000元;
3.博士生特等奖30000元,一等奖15000元,二等奖10000元,三等奖7000元。
三、申报材料:
申请奖学金的台湾、港澳及华侨学生需向港澳台办公室提交如下材料。
2.成绩单(成绩单须进入学生个人的教务系统打印,需加盖学院公章)。
以上材料请于2021年10月20日(星期三)前将纸质版交至博远楼618办公室。
四、联系人:雷老师 83952620
首都经济贸易大学
港澳台办公室
2021年10月18日
附件: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台湾、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申请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