港澳台事务

港澳台办公室关于2024年度 台湾、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

各相关学院:

  根据财政部、教育部《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》《台湾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》和北京市教委《关于做好2024年度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、台湾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》文件要求,现就我校2024年度台湾、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通知如下:

  一、申请条件: 

  1.全日制在校就读的台湾、港澳本科生、硕士研究生、博士研究生及华侨本科生。已获得过该项奖学金的学生,可连续申请且每学年仅能申请一次;

  2.热爱祖国,拥护一国两制方针和基本法,认同一个中国,拥护祖国统一;

  3.自觉遵守国家法律、法规,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;

4.诚实守信,有良的道德修养;

5.入学考试成绩优秀或在校期间勤奋刻苦、成绩优良。

  二、奖项及金额: 

  1.本科生特等奖8000元,一等奖6000元,二等奖5000元,三等奖4000元;

  2.硕士生特等奖20000元,一等奖10000元,二等奖7000元,三等奖5000元;

3.博士生特等奖30000元,一等奖15000元,二等奖10000元,三等奖7000元。

根据上级关于2024年奖学金核定名额,我校获得港澳及侨生奖学金本科生二等奖名额1个,港澳及侨生奖学金本科生三等奖名额1个。

三、申报材料:

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需提交如下材料:

1.个人情况陈述。包括本学年思想理论学习情况、遵规守纪情况、学习成绩及在校表现、社会实践及获奖情况等。陈述应全面总结个人本学年情况,限2000字。

2.奖学金申请表(见附件)。申请表需签署学院意见并加盖学院公章,请学院着重审核申请学生综合素质表现及成绩真实性。

3.成绩单2份(成绩单须进入学生个人的教务系统打印,需加盖学院公章)。

以上材料请于20241023日(星期三)上午11:30点前提交至博远楼617办公室。

四、联系人:吴老师  wuke@cueb.edu.cn  83952958

港澳台办公室

20241021

附件:

1. 《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申请表》及填表说明

2. 《台湾学生奖学金申请表》及填表说明